最后,关于批判继承的观点。“批判继承”是今人的观念,但并非古人没有这种思想因素。《隋书·经籍志二》杂史类小序一方面指出野史“非史策之正”,一方面又强调“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刘知幾在《史通·杂述》篇卷末写道:“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事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杂说、野史,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其中毕竟有“要”可“酌”,有“善”可“择”,因而受到“通人君子”、博闻学者们的重视。这些认识,包含了鲜明的批判继承的思想因素,值得今人借鉴。
四、野史的价值
现在,我们可以概括地来说明野史的史学价值了。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应当指出,野史笔记中,有的尚未完全摆脱神仙志怪的影响,但这毕竟不是它们的主要倾向。诚然,即使是小说、故事一类的笔记,也与史学有一定的关系。近人陈寅恪以韩愈主持修撰的《顺宗实录》同李复言的《续玄怪录》中的“辛公平上仙”条“互相发明”,证明宦官“胁迫顺宗以拥立宪宗”及“宪宗又为内官所弑”的事实,从而说明:“李书此条实乃关于此事变幸存之史料,岂得以其为小说家言,而忽视之耶。”[26]又如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二十卷,续集十卷,虽有不少神仙志怪的记载,但它却包含了一些社会史、科技史和中外文化交流史的内容,历来受到中外学人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