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争冠球队来说,宋韬作为尤因的替补能力还差点,而布拉德·罗浩斯就纯粹是来搞笑的。
因此,第一份报价里的拉里·史密斯就极具诱惑力了。
此人就像另一个奥克利,都是身材短小却粗壮的内线,外号“恶人”,而且还是那种外向型人格,对篮板球有着超乎想象的偏执。大概是因为他的合同里有关于篮板球数量的要求,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别人抢了他篮板球就炸毛,队友都得挨揍。
他就是当今联盟里常见的打手型内线。
他和奥克利的差距在于,除了能抢篮板和打架,保护队内球星,没有其他的能耐。随着勇士队对乔·巴里·卡罗尔的耐心耗尽,管理层决定向前看,史密斯的历史使命也结束了。
如果史密斯能来纽约,确实是个非常好的补充,此人在新秀赛季就脱颖而出,场均拿下12.1个篮板。一个新人能有如此作为,并非易事,在他之前,只有贾巴尔在1969——1970赛季有过类似的傲人成绩。因此,史密斯入选了1981年NBA最佳新人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