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苏冕编撰《会要》之初,没有从宏观方面区分门类(如《通典》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故《唐会要》所列细目也都没有标明各从属于何种门类之下,这自然在内容上显得零碎、分散,也给阅读和研究带来诸多不便。不过,依据其开列的514目,还是大致可以归纳为一些门类的。如有的论者将其分为13类:帝系,礼,宫殿,舆服,乐,学校,刑,历象,封建,佛道,官制,食货,四裔[26]。有的论者则认为可分为15类:帝系,礼,乐,学校,宗教,选举,职官,民政,封建,历数,灾异,刑法,食货,舆服,四裔[27]。有的论者认为“原分十五门”[28],但未列出门类名称,亦不知所据何书。如果我们要概括得更明确一点,其各卷内容依次是:
卷一至卷六:帝系与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