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732年,富兰克林才在真正意义上发现了电,并对有关电的性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他认为每一种物体中都含有电。电没有重量,它是一种宛若水流一样流动的物质。物质内部的电量都有一定的标准,当某一物质内部电量超过这一标准,那么它所带的电就是正电;当某一物质内部电量少于这个标准,它所带的电就是负电。由于电是可以流动的,所以当一个带正电的物质与一个带负电的物质接触的时候,其内部的电量就会流动到带负电的物质中,进而产生电流。
富兰克林的这一结论对电的研究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他也并没有就此停止对科学的探索。1752年,富兰克林将一只用铁丝牵引并系有金属钥匙的风筝与自己的疑惑一起放飞,当风筝飞到云层中间,这位伟大的科学家感受到了从风筝线传达到皮肤的一种酥麻感,这是与受到电击时相同的触电感。他证实了自己长久以来的疑惑,进而得出结论:阴雨天气中,云层发出的闪电,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电流是相同的“电”。
这一伟大发现进一步说明:电是一种自然现象,是自古就存在于大自然中的。人类并没有发明电,人类只是发现了电。这一结论也揭示了人类在尊重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的非凡智慧。而这些都依靠人类大胆的想象,如果当时的人们对遥远天际的闪电只是摇头叹息,一直将摩擦起电当成一种游戏,还何谈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