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二个原因,就是没有强有力的部门可以让法制实际的施行下去,有法制,但是却不能施行,不就等于没法制吗?”
“所以如果要变法的话,第一就是要制定符合国家实际的法律制度,第二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体系和部门,给这个部门足够的权力,让这个部门能够有能力,保证法律制度的施行。”
王介甫说的口干,牛饮了杯茶水,继续道:“这上策,是快刀斩乱麻,但如果行事不密,就有可能将他们全部逼反,风险比较大。至于这中策和下策,没有什么风险,但是效率也不会很高。”
第六十八章:王介甫问对(四)
周楚暮听了王介甫的上中下三策,不置可否。
这上策在他看来才是下下策,下策他反倒认为是上上之策。
这上策看似快刀斩乱麻,实则隐患太大,而且会斩断他的根基,让他在朝堂之上无法立足。周楚暮就算要对付自己麾下这群鬣狗,也只能在他另起炉灶,有了一个基本盘的情况下,才能去对付他们,不然周楚暮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而这下策,看似见效缓慢,实则一劳永逸,永无后患。
至于中策,用不用都无伤大雅,用了锦上添花,不用,也不影响大局。
“介甫有意变法?介甫既然认为朝廷如今的法制都不符合魏国的实际情况,不能应对时局的变化,所以法制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本相以为此言大善,如今的法制,大多数是太祖时期定下的祖制,之后历代先帝尤其是文帝,查漏补缺,增减删替,才有魏国较为完善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