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要素”教学方式的由来
图1.1.3
我们在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要改变课堂教学低效甚至无效的状况必须抓住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和学生。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学主体的发展,包括学生的发展,也包括教师的发展。为研究教学主体的发展,我们承担了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课型与教学模式的研究——主体发展教学模式”,研究中得出了教学主体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发展的结论,这是教学主体发展的第一个层次,这一层次的教学主要停留在知识的层面,是对教学主体发展的最初级的认识,如图1.1.3。
进一步研究发现,不是所有的教学过程必然促进教学主体发展,只有在有实效性的课堂教学中才能真正促进教学主体的发展,这是教学主体发展的第二个层次,这一层次的教学进入到了发展的层面,关注到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能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的教学,才是有实效性的教学,这是对教学主体发展的深入认识。
后来我们承担了广州市萝岗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提高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小学课堂教学实效性的教学策略研究”,还承担了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研究——‘六要素’教学方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接着承担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六要素’教学方式区域推广应用研究”等课题,认为有实效性的课堂,是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的课堂,主张在课堂教学中要让教学主体“主动、互动、能动”,这种主动、互动与能动直接指向“知识、能力、情意”教学目标。所以,有实效性的课堂,是抓住了课堂教学中“知识、能力、情意、主动、互动、能动”六个要素的课堂,由此,提出了“六要素”教学方式。这是教学主体发展的第三个层次,这一层次的教学进入到了智慧的层面,要求教师能全面把握“知识、能力、情意”教学目标,熟练运用“主动、互动、能动”教学行为,实现教师智慧的全面提升;要求学生全面达成“知识、能力、情意”目标,完全进入“主动、互动、能动”学习,促进学生智慧的增长。这是对教学主体发展的较高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