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你也只能与个别领导关系密切,因此而“越权”,更会引起其他领导人和群众的逆反心理,把事情办糟。
因此,关系密切,也要各负其责,照章理政,不要去“割别人的庄稼,种别人的地”。
所谓“越权”,主要是指领导者不该说的说,不该管的管,不该做的做,实际权力超越职位权力。现实中这个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团结,形成矛盾,影响了正常工作。
“越权”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不该决定的问题,擅自决定;不该管的事情,插手管理。什么事都想管,好心的越权者,往往是事务性的领导人;不该执行的任务,越俎代庖。包揽下面的工作,事必躬亲,事无巨细。
此外,还有下属越权有以下几种情况:先斩后奏。把本不该他定的事定了,然后汇报,迫上司就范;设好圈了,片面反映情况,让上级领导钻,出了问题责任往上推。这是一种巧妙的越权术,当然也是心术不正的越权术;斩也不奏,封锁消息,自己说了算;向上级的上司请示,或向多个上司请示,即多头请示。取得上司的支持以后,以“尚方宝剑”迫使直接上司就范。
“越权”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对于擅长“越权”的副职领导来讲,他们总欣赏自己的才干,并为“越权”的结果备感欣慰。认为虽然自己辛苦一些,但事情办得快,办得好,不耽误事。然而,他没有认识到“越权”的危害。“越权”的危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